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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动信用修复“一件事”赋能营商环境再优化

发布时间:2026-04-14 | 来源:青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 阅读次数:33

诚信是企业发展的“金名片”,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棋”。青州市市场监管局持续优化信用修复工作机制,多措并举推进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助力企业从“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到“信用修复、轻装上阵”,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诚信基石。

一、警示提醒,加强事前事中风险防范。在年报宣传、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抽查检查等环节,采用发布公告、电话告知、上门走访等形式,加强信用法规政策宣传,对信用风险较高的经营主体进行警示提醒,推动失信处置由事后惩戒向事前预防延伸,进一步提升经营主体诚信自律意识,积极营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通过部门协同共治,引导企业守信合规,积极对接市信用协会、消保委,以“3·15”活动宣传、投诉举报处置为契机,协同开展信用惠企宣传、信用修复指导等“一站式”服务,为经营主体精准“把脉问诊”,深入推进“信用修复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今年以来,已发布年报公告2次,发放《年报公示须知》3200余份,举办信用政策宣讲会2次,累计为市场主体提供信用修复相关服务650余次。

二、完善流程,畅通线上线下修复渠道。线上,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开通信用修复网上申请通道,实现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信用修复全流程网上运行;针对个体工商户经营异常信用修复,推出“免审即享”工作机制,经营主体从公示系统完成年报填报后可选择授权进行自主修复。线下,在信用科和各基层市场监管所设立15个“信用驿站”,为经营主体提供信用修复咨询,准确核实企业信息,协助企业一次性提交信用修复所需材料,确保每位来访业户都能获得贴心高效的信用修复解决方案。“线上+线下”双渠道进一步提高了信用修复便利化水平,助力失信市场主体重塑信用、重回发展快车道。今年以来,共完成线上信用修复2800余户次,线下信用修复1200余户次。  

三、优化服务,落实“两书同达”机制。全面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工作机制,积极构建“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服务链条,主动告知信用修复渠道、流程、最短公示期等内容,引导经营主体及时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做到依法监管与主动服务有效衔接,极大缩短了信用修复周期。政策落实前,行政相对人一般是等行政处罚信息最长公示期结束后系统自动停止公示。政策落实后,部分企业申请提前终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完成信用修复,消除不良影响。截至目前,已累计为行政处罚行政相对人提供信用修复相关服务120余次,帮助28家企业提前完成信用修复,及时解除了在招标投标、政策扶持、项目申报、评先评优、金融信贷等领域的信用限制,市场发展活力得到充分释放。

四、部门协同,解决“多头修复”问题。建立完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与省信用平台信用修复协同联动机制,打破数据壁垒。发改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每日共享各自系统产生的信用修复结果信息,并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和“信用中国”网站报送相关信息,两网站自收到修复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更新公示信息,做到“一次申请、同步修复”,切实解决“多头修复”问题,降低经营主体信用修复成本,实现“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自政策落实以来,已指导18户经营主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成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信用修复,通过系统间互联互通,实现“信用中国”网站同步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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